导读
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于7月21日至7月23日在上海中庚聚龙酒店顺利举办。CIPF坚持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高端对话,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创新发展”为宗旨,链接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律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商等行业参与方,聚焦国内外知识产权最新政策,深入探讨细分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致力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化、国际化、多维度的交流、学习平台。
通信知识产权分论坛(分论坛C)在7月22-23日举办,分论坛汇集了国内外通信领域领导企业、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专利池运营机构、高校学者等参与,围绕6G技术发展和标准必要专利热点研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策略、FRAND与费率的计算、近期全球SEP诉讼热点案例分享及思考、禁诉令问题、专利池商业运营模式和案例解析、企业创新发展之专利攻守道、通信领域专利运营模式探索、SEP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Wi-Fi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模式研究、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ICT领域商业秘密风险管理与司法鉴定等问题进行解读与探讨。现将会议内容稍作整理,各发言嘉宾的详细内容会在公众号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发言嘉宾:李文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心主任
话题:6G关键技术发展和标准必要专利热点研究
李主任以6G技术发展和标准必要专利热点研究为题做演讲分享,首先提出6G网络将成为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6G研究及关键技术储备,对于加快构建现代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意义重大! 然后提出移动通信产业进程中,标准必要专利仍是关注焦点,专利纳入标准成为标准专利。讲述了各国从产业发展角度明确标准专利许可规则以及标准必要专利中禁令的适用需综合考虑谈判双方的具体行为,禁令的适用需综合考虑谈判双方的具体行为,反垄断法不断对标准专利许可行为进行规范这三个热点问题的研究分析。
发言嘉宾:黄武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
话题:标准必要专利:FRAND与费率的计算
黄老师提到专利劫持和反向专利劫持的危害性,为了缓解“专利劫持“带来的危害,很多标准组织都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做出SEP声明(信息披露)和FRAND承诺并对比了中国、美国、德国如何平衡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黄老师还举例分享费率三大主流计算方法:自下而上法,至上而下法和可比较协议法以及费率计算存在的三大争议问题:FRAND费率形式,费基,FRAND许可范围。
发言嘉宾:马原,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话题:近期全球SEP诉讼热点案例分享及思考
马原女士从实际案列出发,分享近期全球SEP诉讼热点案例及对此的思考。首先是Sisvel.Haier案—以德国法院最新判决为视角,探究SEP许可谈判中双方应尽的义务,分析德国SEP侵权诉讼的特点及FRAND抗辩:然后是Avanci Members v. Daimler系列诉讼案—德国法院在确定汽车行业实施者的SEP谈判义务时如何应用Sisvel v. Haier案:最后是FTCv. Qualcomm案&Continental v. Avanci案—欧美法院对于许可模式的最新司法认定及发展趋势,分析美国法院与德国三大地区法院针对许可层级以及收费单元的裁判观点。
圆桌讨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策略”
熊延峰,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总经理助理(主持人)
贾晓辉,中国移动 专利支撑中心主任
甘海兵,VIA LICENSING CORPORATION中国区总经理
赵海军,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处处长
徐静,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俊林,铭硕知识产权高级合伙人
在熊总穿针引线下,各位嘉宾首先从各自专业领域角度陈述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策略,贾总以自己三段人生经历总结出要放远眼光,精诚合作,与中国专利携手共进,互惠共利。赵处长说到企业也会经常面临知识产权的纠纷,希望建立全面,健康,透明的专利机制。甘总对谈判许可人做出几点建议,谈判许可人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还需要具备对产业背景的充分了解以及需要有国际化意识。国内外的谈判许可人需要认清现在的形式在当前环境下做好许可谈判策略。要信任中国市场,还要了解中国的谈判文化。潘律师讲到从标准专利专家和企业的角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的不同看法。徐律师分享了国内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的案例,分析最近的热议问题。台下观众提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策略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具体的流程?我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谈判策略是通过司法的案例来确定会更好还是行业慢慢形成规则或是官方提出谈判指南会更好?为何多模比单模的费率比还要低?用ASEP定价为何许可范围是DSEP?各位嘉宾老师都做出了精彩丰富的回答,现场讨论氛围十分热烈。
发言嘉宾:李燕华,爱立信中国区专利部总监
话题: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相关案件热点问题探讨
李总开始谈到车联网带来的变革,汽车安全性能得到改善,消费者体验提升,环境效益增加以及增加汽车制造商的潜在收入来源。李总从几个案件出发谈到汽车行业SEP许可诉讼中SEP的禁令问题,反垄断问题,FRAND许可级别等的焦点问题,总结专利权人不需要容忍没有许可的前提下去使用相关技术但市场支配地位需要履行“特定责任”;不期望专利权人“迫使”任何标准实施者获得许可使签订许可成为可能的责任“原则上”仅仅针对“有意愿的被许可人”。针对各种实质上符合FRAND的条件,“清楚”并且“不含糊”地声明愿意签订许可,并且以“目标导向”的方式进行许可谈判。
发言嘉宾:董琪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法律案件管理人
话题:如何通过WIPO ADR高效解决FRAND分歧和争议
董女士提到自己既不是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也不是站在实施人的角度,而是站在中立的第三方来探讨当双方在FRAND许可当中如果发生分歧或者争议时如何通过WIPO ADR高效解决。介绍WIPO是一家联合国的机构具有国际中立性,非营利性,WIPO通过采用诉讼之外的其他程序,例如调解和仲裁,促进私人主体之间涉及知识产权或技术的商事争议的解决,是专业解决知识产权及技术争议的ADR提供者,有着专业于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域的WIPO调解员/仲裁员/专家,并介绍针对FRAND争议的WIPO ADR提供包括调解、(快速)仲裁、专家裁决以及域名争议解决服务。讲解了WIPO FRAND ADR提交协议的模板,在中国也可采用WIPO调解和仲裁解决知识产权和技术争议。
发言嘉宾:张银英,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部部长
话题:企业如何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诉讼
张律师用丰富的案列经验分析企业如何应对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主要讲述了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类型;SEP诉讼相关的要点:SEP许可费率诉讼的结果, SEP诉讼的目标, SEP诉讼--利益平衡,许可费不合理的后果;SEP专利侵权诉讼的应对方式有防守、禁令防守、FRAND 证据、进攻;SEP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的应对和诉讼注意事项有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在全球范围内布局标准必要专利,掌握标准化组织的运行规则,选择合适的诉讼策略,掌握国际发展最新趋势,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的沟通。
发言嘉宾:叶国良,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长
话题:FRAND 问题的最新发展
叶总用经典案例讲述了FRAND问题的最新发展,多数有关FRAND诉讼是跨国的,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专利、反垄断和合同索赔之间的交集,这使得FRAND问题更加复杂化。全球性的SEP许可可能会在未来的FRAND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在各个国家/地区,FRAND问题的法律风险在禁止令和损害赔偿方面都是不同的。欧洲和中国的FRAND禁令的可用性会使得诉讼策略发生了变化。未来的FRAND诉讼中,FRAND的范围和"非歧视性“的问题越来越重要了。
圆桌讨论:“如何看待禁诉令在SEP跨司法辖区平行诉讼的使用”
马原,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人)
叶国良,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长
徐静,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涂旭志,马可尼公司亚洲市场总经理及副总裁
苏志甫,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无讼研究院专家顾问
主持人马律师提出如何看待禁诉令在SEP跨司法辖区平行诉讼的使用,徐律师首先说到在国际平行诉讼频发的背景下,各国司法主权对管辖权的争夺和实体话语权的争夺,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禁诉令是一个行为保全制度,一定要有基础的诉请,还原分析了我国的五起禁诉令案例。苏法官从法官的视角主要从制度层面以及中国的法治层面提出的一些关于禁诉令在SEP跨司法辖区平行诉讼的使用的问题分析。涂总从企业的角度谈到禁诉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与难点。叶总从实施者的角度出发,希望制度的越透明,执行得越成熟,更合理的利用禁诉令在SEP跨司法辖区平行诉讼。随后台下清华大学的陈老师提到禁诉令引发的争议问题,还有台下观众提问如何理解与定义NPE?各位嘉宾积极回应了大家所提出问题,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发言嘉宾:甘海兵,VIA LICENSING CORPORATION中国区总经理
话题:全球著名知识产权专利池商业运营模式和案例解析
甘总首先介绍Via Licensing Corporation是全球著名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是世界领先的创新型高科技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提供商。随后甘总讲到中国知识产权运营现状和问题,国家对知识产权运营高度重视,对比了中国和美国知识产权运营三种主要模式。之后甘总谈到专利池授权模式有一站式服务,对双方有益等优势。专利池许可商业化运营模式对专利持有人、被许可人、整个行业、最终用户都有益,体现公平和效率,并解析了全球著名AAC专利池成功案例,对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提出3点建议,首先坚持做好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成果转化,许可交易等基础运营工作。知识产权金融化可以试点推进,但建议以基础运营为主。然后是培养高端专业知产运营人才,具备知识产权法律,产业经验,商业经验,国际经验的高端人才。最后是保持国际开放,积极和国际著名运营公司合作,确保运营专利的高 质量,国际化,有利于全球许可授权,实现运营盈利。
发言嘉宾:田帅,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话题:侵权所得利益为酌定赔偿数额应考虑之因素
田总提出当前专利侵权的“批量维权”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专利侵权赔偿计算的前提条件,对比2008修订与2020修订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法院适用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计算方式的大数据统计。田总在几个典型案例中讲到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以及“法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时超出法条范围的一些依据,最后讲述了国外的一些立法提案&学者观点。
发言嘉宾:郭国中,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秘书长
话题:企业创新发展之专利攻守道--孙子兵法视角看知识产权
郭律师提出用孙子兵法视角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郭律师贯通古今,对事实政策也颇有研究。用诸多实例体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全面检索分析,侵权规避设计方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以共享充电宝等的典型案例解析“数量”与“质量”并重,集中力量,以多胜少。最后郭律师说道兵者,知识产权也!
发言嘉宾:张梅茜,智链知产金融科技有限公司(IPwe)业务拓展总监
话题:IPwe利用标准数据实现高效专利运营
张女士首先介绍IPwe的持续创新性,21年时间打造出全球现有核心技术数据库,与200多家世界500强公司合作的丰富经验。张女士紧接着讲到从专业人员、全面数据分析和高效的工具三方面充分挖掘SEP的价值。T-doc 分析平台由标准制定者、标准跟随者:运营商,终端厂商等和政府研究机构,行业媒体等构成。最后讲到充分利用SEP布局用可靠的数据基础进行SEP分析,AI区块链辅助专利许可,交易(未声明SEP识别)挖掘,IPwe丰富的经验提供最优专利运营战略。
圆桌讨论:SEP诉讼新战场?—物联网领域面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
吴丽丽,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人)
陈培,Leydig,Voit & May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淼,海尔优家标准与知识产权部总监
涂旭志,马可尼公司亚洲市场总经理及副总裁
在主持人吴律师对讨论题目的引导下陈总首先探讨解析在物联网领域里SEP诉讼对业务本身的影响和对产品本身的重要程度。王总从技术层面和应用层面分析了物联网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的改革后复杂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涂总在企业的角度讲到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权利人该如何让平衡对物联网技术的投入与回报。吴律师用德国的案例分析了物联网领域面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陈总对SEP在互联网领域许可的问题做出了精彩的回答,涂总细化的分析了SEP在汽车领域的许可问题。各位嘉宾在台上头脑风暴,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去分享了各自的观点与看法。
发言嘉宾:普翔,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EO
话题:Wi-Fi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模式研究
普总首先介绍WIFI简史,WIFI的发展和潜在专利总数,总结出技术前景好、法律问题多、许可模式是关键。随后讲到法院在审理SEP案件时,有加强对专利的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趋势。“专利权人拒绝许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提高许可费的行为不能与通过打击、排斥竞争对手来实现目的不能划等号。更加关注SEP实施者是否履行FRAND义务,尤其对其获得许可的意愿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法院认为,“一视同仁”不是FRAND承诺一定要求的 。普总最后讲到Wi-Fi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模式的构建遵循行业发展、消费者福利和技术创新三个基本原则。
发言嘉宾:仲春,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
话题: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
仲教授开始谈到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联系,我国法律对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规定,之后针对高通的全球反垄断执法概况,相关市场界定,高通反竞争行为及损害,高通商业模式核心做了详细的解说。仲教授还分享了对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的一些思考以及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面临的新挑战分析及应对策略。
发言嘉宾:董树涛,北京理衡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
话题:新形势下ICT领域企业商业秘密风险管理与司法鉴定
董院长讲到新形势下ICT领域企业商业秘密风险管控有识别难、误区多、发现难、维权难等难度,我国从1993年以来商业秘密立法、执法、司法保护的新进展,ICT领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总结出软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软件产品具有同一性鉴定;目标代码、源代码、软件相关文档、数据库结构、数据结构、软件算法都具有公知性,同一性鉴定;技术合同争议具有同一性和公知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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